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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特的用法用量是什么

  每一種藥的用法用量必需明確,因為每個人的體質(zhì)不一樣,用法用量的稍微差異,都很可能引起藥物治療不到位或者過量引發(fā)副作用,泰特也不例外,泰特又叫注射用還原型谷胱甘肽,是白色晶狀粉末,并配有3或4mL的溶劑。那泰特的用法用量是什么?
 
  泰特用于:①化療患者:包括用順氯銨鉑、環(huán)磷酰胺、阿霉素、紅比霉素、博來霉素化療,尤其是大劑量化療時;②放射治療患者;③各種低氧血癥:如急性貧血,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癥,敗血癥等;④肝臟疾病:包括病毒性、藥物毒性、酒精毒性及其它化學物質(zhì)毒性引起的肝臟損害。⑤亦可用于有機磷、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輔助治療。
 
  需要注意的是:①在醫(yī)生的監(jiān)護下,在醫(yī)院內(nèi)使用本品。②注射前必須完全溶解,外觀澄清、無色;溶解后的本品在室溫下可保存 2小時,0~5 ℃保存8小時。③放在兒童不易觸及的地方。
 
  那泰特的用法用量是什么?
 
  1.給藥途徑:①靜脈注射: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,加入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滴注,或加入少于20ml的生理鹽水中緩慢靜脈注射;②肌肉注射給藥: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肉注射。2.用量:①化療患者:給化療藥物前15分鐘內(nèi)將1.5g/m2泰特溶解于100ml生理鹽水中,于15分鐘內(nèi)靜脈輸注,第2~5天每天肌注泰特600mg。使用環(huán)磷酰胺(CTX)時,為預防泌尿系統(tǒng)損害,建議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靜脈注射泰特,于15分鐘內(nèi)輸注完畢;用順氯銨鉑化療時,建議泰特的用量不宜超過35mg/mg順氯銨鉑,以免影響化療效果。②肝臟疾病:每天肌肉注射泰特300 mg或600mg。③其它疾病:如低氧血癥,可將1.5g/m2 泰特溶解于 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輸注,病情好轉(zhuǎn)后每天肌肉注射300~600mg維持。3.療程:肝臟疾病一般30天為一療程,其它情況根據(jù)病情決定。
 
  溫馨提示:泰特即使大劑量、長期使用亦很少有不良反應。罕見突發(fā)性皮疹。對本品有過敏反應者禁用。如您想進一步了解藥品信息,歡迎撥打康德樂大藥房(原:百濟新特藥房)全國統(tǒng)一服務熱線:400-168-0606。關(guān)注康德樂大藥房微信(公眾號:kdlyao),健康優(yōu)惠信息即時明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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